为表彰先进,树立模范典型,弘扬中华美德,激励广大工会职工爱岗爱家,立足本职,踏实工作,促进集团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,经集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,在集团直属各单位广大工会职工中开展“五好文明家庭”、“先进职工”的评选活动,并下发了《安徽演艺集团工会关于评选“先进职工”和“五好文明家庭”的通知》
我单位工会积极行动,认真组织实施,集团工会对我剧院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研究的基础上,确定表彰人员名单,并在集团网站予以公示。我院吴娟娟同志的家庭评为2012年度“五好文明家庭”;徐振芳同志评为2012年度“先进职工".
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家庭珍惜荣誉,戒骄戒躁,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,再立新功。